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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香港「VAU Residence」即将入伙 住客会所及现楼示范单位曯目登场

2023.06.15

【香港,2023年6月14日】 万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万科香港」)精心发展,位处何文田核心豪宅地段之发展项目「VAU Residence」(「项目」),已取得入伙纸及快将展开交付程序,今日首度开放3个现楼示范单位及住客会所予传媒优先预览,展示项目的建筑特色及精心设计布局。

 

VAU Residence」位处何文田自由道11号,踞九龙何文田核心豪宅地段,邻近加多利山、九龙塘传统豪宅区,隶属九龙34小学校网及九龙城中学校网1,名校林立。项目享港铁双站优势2,距离港铁旺角站及旺角东站分别仅约5至6分钟的步行距离3,旺中带静,成就都市生活典范,获得区内外置业人士垂青,属自住及投资首选。截止至2023年6月13日,项目累计售出69伙,成交平均实用面积呎价逾25,477元,套现近5亿元4

 

VAU Residence」项目共提供165个单位,户型包括开放式、一房、两房及三房,另设7伙天台特色户;每户楼层与楼层之间高度主要约3.15米5,空间感及采光度十足。项目从用家角度出发设计单位布局,善用每一吋空间,人性化厨柜设计提供充足收纳空间,配搭以白梣木色及Beton White色系柜门,整体设计时尚明亮6。单位配置选用国际著名电器品牌家电,包括Miele 蒸焗炉及电磁炉、Siemens 抽油烟机、洗衣干衣机及雪柜、大金冷气及Samsung 电子门锁等。此外,厨厕均选用欧洲品牌Gessi 水龙头,浴室亦提供Panasonic 浴室宝、Hansgrohe 淋浴套装、Duravit 洗手盘及坐厕6

 

除此之外,项目引进创新无接触技术,除了住宅大楼出入口设有自动门外,项目升降机亦备有「无触感应按钮」,住户可透过自动感应装置到项目公共楼层及会所,或使用住户证拍卡前往所住楼层,全程无需触碰任何按钮或门柄。住客电梯内亦引入由日本 Fujitec 及 Sharp共同研发的 IONFUL 自动除菌离子技术空气洁净系统,满足健康生活的要求。

 

VAU Residence住客会所7由著名建筑及室内设计事务所ARK 操刀,室内外面积逾4,000平方呎,设计贯彻现代南欧风格。户外范围设计灵感源自尊贵包厢设计,融入精致园林景致布局,为住户打造专属聚会空间及「都市园林」。会所室内外提供多项设施,包括备有著名品牌Miele 煮食设备的宴会厅、配置TechnogymTM 器材的健身室、户外烧烤区、多用途共享空间及儿童游乐设施等,让住户尊享繁嚣过后的休憩空间。

 

VAU Residence」现楼示范单位简介:

27E室(开放式)

  • 实用面积209平方呎,落地玻璃门通往22平方呎露台8
  • 位处高层单边,露台朝向东北方向,享广阔九龙城市景观9
  • 层与层之间高15米,空间感十足5
  • 长方形客饭厅长2米,阔约7米,布局工整实用10
  • 玄关设计巧妙,除了配置鞋柜6,还将开放式厨房及浴室设于玄关两旁,充份提升空间使用效率。
  • 浴室贯彻南欧设计风格,圆角镜面及石纹砖与项目设计互相呼应6
  • 客饭厅设磨砂玻璃柜,既可增加收纳空间外,亦可透光至浴室,增加浴室采光度6

 

27C室(一房)

  • 实用面积264平方呎,客饭厅连接22平方呎露台8,为家居引入天然光线。
  • 露台朝向东北方向,享广阔九龙城市景观9
  • 层与层之间高15米,空间感十足5,加上间隔方正实用,易于摆放家俱。
  • 入门特设玄关设计及附送鞋柜,可增加收纳空间6
  • 开放式厨房采用L形工作枱设计尽用空间,厨柜配搭以白梣木色及Beton White 色系柜门,整体设计时尚明亮6
  • 主人睡房间隔方正实用,设大型玻璃窗,景观开扬,增加采亮度。
  • 单位浴室贯彻南欧设计风格,圆角镜面及石纹砖与项目设计互相呼应6

 

27F室(两房)

  • 实用面积384平方呎8,加上层与层之间高15米5,空间感十足。
  • 位处高层单边,客饭厅连接22平方呎露台8,露台面向东南方,享九龙市景及山景,更可远眺港岛景观9
  • 长方形客饭厅设计,长约7米,阔约2.2米,间隔方正实用,易于摆放家具10
  • 大门旁设多功能储物柜及鞋柜,提供充足储物空间6
  • 单位采开放式厨房设计,配备长形工作台面,工作台面空间充裕6。厨柜配搭以白梣木色及Beton White 色系柜门,整体设计时尚明亮。
  • 单位浴室设有窗户,增加采光及加强通风。浴室贯彻南欧设计风格,圆角镜面及石纹砖与项目设计互相呼应6
  • 两间睡房以蝴蝶型开则,间隔方正实用,并以玻璃幕墙提升采光度;主人睡房采用L型玻璃窗设计,尽享九龙市景及山景9;而客房更可远眺港岛一带景致9



万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简介

万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万科香港」)之控权公司为万科海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万科海外,港交所代码:1036)。万科海外之控权公司为万科置业(香港)有限公司,而后者之控权公司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码:2202)。

 

万科海外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其中一个主要海外地产投资平台,于香港、英国及美国持有项目。

 

万科香港并不持有本项目任何权益,仅为万科置业(香港)有限公司之香港地产项目提供资产管理、销售及项目开发的服务。两者均秉承集团母公司「赞美生命,共筑城市」的建筑理念和「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致力为社会创建绿色环保的高品质房屋,不断优化项目设计及公共空间,完善项目配套资源。

 

 

如有任何垂询,请致电予峻桦传讯有限公司

华振杰(Johnson Wa) 电话: 9258 1919

 

 



 

  1. 资料仅供参考,如有更改,请以教育局网页最后公布为准。于发展项目入伙时学校的状况亦可能与现时不同,卖方就发展项目附近有何种设施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陈述或保证。
  2. 「双站」指港铁旺角站及旺角东站。
  3. 预计步程指由发展项目到相关车站的步行时间,于2021年5月3日参考自http://www.google.com.hk/maps,资料仅供参考。卖方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景观、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4. 指发展项目已获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之住宅物业数目及该等住宅物业按合约所列之成交金额计算得出之平均实用面积呎价及成交金额总额。请注意,交易于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可能未有进展。一切资料应以成交纪录册所载者为准。
  5. 层与层之间的高度指该楼层之石屎地台与上一层之石屎地台之高度距离。层与层之间的高度并不代表住宅物业的楼底高度,且住宅物业不同部分的层与层之间的高度亦可能有所不同。所述之数值未必适用于所有住宅物业或个别住宅物业的所有部分。有关各住宅物业的层与层之间的高度,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6. 所述之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未必适用于所有或任何住宅物业。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7. 卖方保留其修改及改变会所/发展项目之设计、规格、特征、图则、用料和用途及其所有设施、部份和区域之绝对权利,事先毋须通知任何买家。会所及/或康乐设施的提供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为准。会所/康乐设施于住宅物业入伙时未必能即时启用。设施及/或服务的开放时间、使用或操作可能受制于有关部门发出之同意书或许可证或需额外付款。会所各区域及设施的名称为推广名称,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中显示。会所/发展项目落成后之详情亦可能与本广告/宣传资料所述者不同。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8. 住宅单位的实用面积,以及构成住宅单位一部分范围内的每个露台、工作台及阳台( 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照 《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 》 (第 621 章)的第 8 条计算得出的。
  9. 上述仅为发展项目周边环境的大概描述,并不代表所有单位同时享有相关景观。所述景观受单位所处层数、座向及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影响,并非适用于所有单位,且周边建筑物及环境会不时改变。卖方对发展项目之景观及周边环境及建筑物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10. 有关住宅物业之尺寸及平面图,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区域:何文田 |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自由道11号 | 卖方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 www.vauresidence.com.hk |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象。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中侨兴业有限公司 | 卖方的控权公司:Million Yea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Forward Goal (BVI) Limited, Forever Brilliant (BVI) Limited, Wkinv HK Holdings Limited, 万科置业(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郑育良 | 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凯达环球有限公司 | 发展项目的承建商:保华建造有限公司 | 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 |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不适用 |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万科置业(香港)有限公司 | 本广告及其任何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 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 |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 | 本广告由卖方发布或在卖方的同意下由另一人发布。| 本广告之制作日期: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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